算她女儿做了某个大公国的王后, 但能和帝国乃至整个欧罗巴最大的商人比吗?

抓住这个机会, 路德维希家族或许会逐渐成为神圣罗马帝国最有财富和势力的家族。

或许是应该把她留在这位年轻的国王身边多学几年茶艺。

班塞下定了决心,他决定找个机会把这件事向范宁挑明,让女儿就养在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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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宁也发现阿莎贝尔特别喜欢自己,从早到晚都跟在他身边,其中的原因范宁也隐隐猜到,自己曾位居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曾率领百万大军屠夏灭辽,身上自然会有一种强大的气场,这对从小失去母亲,渴望安全感的阿莎贝尔当然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阿莎贝尔虽然才十二岁,但西方少女发育得早,已经呈现出了某种诱惑,尽管范宁不承认,但事实上他也有点被这个美貌的中世纪欧洲少女迷住了。

明仁也暗示过他,如果他不想把这个少女留下,那就不要让她陷得太深,但明仁并不知道,是范宁自己都有点难以控制了,既然控制不住,范宁也只得随它去了。

“阿莎贝尔,今天我们学汉字,你把昨天我教你的字写一写?”

阿莎贝尔拿起毛笔在纸上画了一条鱼,在旁边写了个鱼字,又画了一只龟,在旁边写了个龟字,然后调皮笑道:“对不对?”

范宁很惊讶,自己没有这样教过她啊!

“你怎么想到的?”

“我昨天写写鱼和龟的时候,就忽然想到了,它们就不就像一条鱼和一只龟吗?”

范宁竖起大拇指赞道:“你真的很聪明,汉字很大一部分就是象形字演化而来。”

阿莎贝尔被范宁夸奖,激动得俏脸通红,她连忙问道:“那还有哪些字呢?再教教我,我很喜欢。”

“还有很多,比如日,它就是太阳,旦,就是太阳刚刚升起,月,像不像一轮弯月,山,是不是像山一样,还有水,还有,还有门、木、手、羊.......”

“请国王陛下等一等,我记不下来。”阿莎贝尔慌了手脚。

“没关系,我等会儿教你,但别叫我国王陛下,你可以换一个称呼。”

“叫范大哥吗?我请教明仁先生的。”

范宁想了想道:“你以后就叫我官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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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上午,船队到了努阿美岛,努阿美岛的男人们都出去打仗去了,部落里只有女人和孩子,明仁带着班塞一行去参观白金矿场。

宋朝叫做白铜,但欧洲则称它为白金,贵重堪比白银。

范宁已经答应以低价卖给他们一批白铜,以让他们有余钱购买烟草。

这帮从神圣罗马帝国北部过来的商人确实比较寒酸,他们不像热那亚商人那样运玻璃、棉布、绒毯来东方,他们很多人竟然是运葡萄酒、毛毯,甚至干乳酪这样的货物过来,班塞精明一点,他就带了十几大箱宝石和黄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