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得,念经最厉害的唐玄奘的徒弟了!(yimixs)•(cc)

只是理智上虽然释怀了,并不代表实际上的不在意,下意识地规避着这件事情发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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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肯定,他是一点都不想再体会一遍当人徒弟、尽心尽力地护送唐三藏前往西天取经之路的命运。

不是受不了苦,而是这条越走让猴越“通透”、越发像“人”的路,走得让猴恶心。

于是,这特殊的日子过去了,憋了七年的孙悟空也开始走亲访友……

呸,是去搜罗家底。

未来的记忆总归是影响到猴了,孙悟空也知道所谓的人情世故了。

五百年过去了,当年和自己一起吹牛扛把子的兄弟们,大都是成亲有娃的人了。

例如大哥牛魔王,妻子美妾儿子都齐活了!

或许是愧疚感吧,想到预知梦中的自己,将大哥坑到妻离子散,家产破败的,孙悟空就不好意思空手上门。

他要去拜访兄弟之前,怎么也得先准备好见面礼,不然太丢脸了,他一点都不想被后辈小的们认为他是上门打秋风的。

就这样,一贫如洗的孙悟空开启了上天下地,搜罗宝贝的征途。

火眼金睛最大的用途,不是识别妖怪,而是辨运识宝。

没有获得传承之前,是辨云。

神仙佛陀头顶的五彩祥云基本是逃不过他的眼睛的。

获得传承后,火眼金睛的能力强化了,修炼下来,不仅能看破伪装,还能辨识万物的气运了。

哪里有宝贝的,在高空之中,眨眼一看的,都能通过气运强弱的,知道得明明白白的。

孙悟空和涵休的孽缘就是这样来的。

苏州城中,竟然冒出了一株冲天而起的,拿着奇怪武器(魂力制造机)的含羞草?

哦,不是本体,而是所谓的法相真我。

人间竟然出现了如此大能?

亦或是藏有稀世珍宝宝物?

觉得十分有趣、特别好玩的孙悟空,本着来都来了,或许能抓住了是宝贝呢的想法,就闯进了苏州湖畔的小道观……

结果喜闻乐见的。

准备不足(自大)的孙大圣一进道观地,脑袋上就被啃掉了一圈猴毛,差点猴头不保。

不打不相识,莫名其妙的都有了咸鱼的初步认知的一人一猴,就这样成了莫逆。

以上是孙悟空单方面认为的。

在涵休的眼里,孙悟空就是一个送上门来的,十分有用的打工猴,这蟠桃中的,贼好。

没办法,再大的偶像滤镜,也在对方偷偷上门,被含羞草啃了一个光亮脑瓜子的时候消散了。

一只顶着大半光亮脑门快半个月才重新长毛的猴精,真的很让涵休认清了他一直以来的偶像,其实就是一直出生有些特别、性格有些特别的猴精而已。

那一身佛道相融的气息,涵休不用多试探,就知道这个位面的猴哥,真的有了奇遇。

本着为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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