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莜麦被找到时,李世民正在和长孙无忌以及一些学士、法官议定律令。

那红漆桌木被李世民拍得啪啪响:“不行,再改!”

还得改?

一滴汗珠从长孙无忌额头留到鼻尖,为整改律令,他三天没时间好好洗一次澡,睡一场酣觉了,总觉得身上有股臭味,进宫前,扑了一层香粉。

“陛下,律令已宽减太多,五十条绞刑皆改为断右趾,仍改下去,若如汉景帝那般,将斩左趾笞五百改为笞一百,臣怕那些恶徒对律令再无惧意。”

在律法上,斩左趾还比斩右趾的惩罚轻,但是汉景帝没有减轻斩右趾,而是把它加重了,改成弃市。长孙无忌便拿斩左趾举例。

比如说,盗墓判绞刑,改成盗墓被抓后,受笞杖捶打,想想富贵人家墓葬中埋的黄白之物数量,只要能挖出来一个墓,后半生就稳了!而付出的代价,仅是被抓到时受一百笞刑!

要是三百五百的笞刑才容易造成死亡,可改成笞一百,便容易活下来。定然会有不少人为了钱财,前仆后继去盗墓。

“你们好好想想。”李世民道,“不一定要用苛刻的肉刑才能让他们畏怕。正如半年前,朝堂有人冒犯山鬼,山鬼罚他们每日轮一人为祂烧火,这惩罚看似极轻,然而对于那些大臣而言,万分难堪。往后,他们再不敢对山鬼不敬了。”

李世民:“我们定刑是希望十恶不赦者以命相抵,其余犯人能够改过自新。我们要的是威慑,而非使所有犯人都有殒命的危险。肉刑太不人道了。何况,犯人终身带着残疾,岂不是在告知他人,他犯过罪?除了让他得到别人异样的目光,隐约的排挤,还有什么好处?”

甚至,不谈人情,只谈利益,一个失去右腿的人怎么去种地?对于整个国家而言,得不偿失。

此时,有一法官提出建议:“可以改断趾为服劳役的流放。流放三千里,刑期三年。”

房玄龄听着就感觉牙酸。

既没有伤害对方肉|体,又让人不敢犯罪,还能让罪犯为大唐做贡献……这人真是人才啊,陛下才说要学山鬼,就这么快总结出“大臣烧火”精髓所在了。

“这就很不错。”李世民用笔杆子敲了敲案沿,用看人才的目光看着那法官,“你叫什么名儿?”

法官不卑不亢,“臣是蜀王府法曹参军裴弘献。”

长孙无忌凝目垂首,瞧着那裴弘献投下来的影子,一个念头从脑中闪过。

蜀王李恪,隋炀帝女杨妃之子,今年才八岁——该开始防着了。

“陛下。”长孙无忌拱手作礼,“裴法曹此前还驳过律令四十余条,字字珠玑。此表尚在刑部,还未上呈。”

李世民大喜。

他最近正苦于人才不够,之前问一位近臣最近有没有人才推荐给他,那近臣还说没有!

怎么会没有呢!这不就是有了!他当时还指责那近臣,说天底下贤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