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王看过周二郎的几篇策论,想法确实很独到,关键是这人能看出问题的根源所在,并且给出颇具创新的解决办法,这点就比较难得了,又如此年轻,磨练磨练确实是一把好刀,他都有点儿忍不住欣赏了。

欣赏归欣赏,可这把刀倘若有一天是对着自己的,那就不太好了。

他还想着这么个人才毁了着实有点儿可惜。

不成想他的独子竟然身患喘症,又找人调查了一番,竟然还是成亲七年唯一的儿子,看样子这个周凤青多多少少是有点儿子嗣艰难的。

而这天底下能把喘症控制住的人除了他赵修远,怕是再无旁人。

这叫什么锦钰的小倒霉蛋儿可太招人疼了,一个人就把这局给破了,他得一员猛将,他爹也因为他逃过一劫,啧啧啧,怪不得贺景胜喜欢,他也喜欢得很,说不定见到了还真愿意纡尊降贵抱一抱可人疼的小崽子。

休沐这日,端王使人叫来了府上的随身医官,一番吩咐,医官躬身退出去时,又被他抬手叫住,“那种药给孩子使用确定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医官忙俯身行礼,答道:“启禀王爷,剂量开小一些问题不大,只是此药最大的弊端在于它的依赖性,王爷也知您当初为了戒掉这药——”

医官顿了顿,又道:“所以,他若从小就开始服用此药,会随着年龄的增长需求的剂量会越来越大,所承受的毒性也会越来越大,到最后怕是……”

他低下头,意思点到没有继续往下说。

端王单手撑住额角,半晌没说话,过了会儿,摊开手掌心对着窗格透进来的光线眯起长眸,正反面都看了看。

很漂亮,很修长的一双手,可惜这双手早就沾满了血腥,只是还从未对着孩子下过手,不过等他撑不住的时候,大概也长大了,若没有自己的药,他能不能长大还两说呢。

端王缓缓开口道:“剂量尽量开小一些吧,能让他发病时喘得上气儿就成,再给配些强身健体的名贵药材进去,出去的时候注意避开东厂那帮讨人嫌的。”

“是,王爷。”

半晌后,殿内传出一声压抑地低吼,

“来人!去把本王的烈焰牵过来,本王要去骑马!”

……

周二郎比任何人都清楚端王久病成医,并且拥有大乾朝最好的资源,是儿子能治好喘病最大的希望,甚至于可以说是唯一的希望。

只他一个小小的六品翰林修撰哪里能够和端王这种站在权利最顶端的人搭得上话,他想与人家做交易,想被人家利用,都没有那资格。

端王竟然亲自派人上门儿前来为钰哥儿治病,着实让他大吃一惊。

吃惊过后,他也明白天下没有白吃的米饭,皇帝的饭碗不好端,端王的饭碗也好端不到哪儿去。

端王上杆子派人来为钰哥儿治病,要自己付出的代价肯定不会小,不过倘若真能治好儿子的病,被端王利用又何妨,为了钰哥儿,他有什么不能做的。

钰哥儿的病终于有治了,全家人都高兴得跟过年一样,连大郎这样的硬汉子也忍不住红了眼圈儿,躲到一边儿偷偷抹眼泪儿。

实在是小侄子犯病的时候太吓人了,谁也不知道孩子下一口气儿能不能喘得上来。

周锦钰自己也开心的不得了,虽说不能完全根治,可发病时能够缓解也行啊,喘不上气来时那种面对死亡的窒息感太难受了,这辈子有了这么好的家人,他不想死,他想好好活着。

就是这药可真够名贵奢侈的,比京城的房价还要贵,一颗花生米般大小的药丸就要五金,相当于五十两银子,爹所在的翰林院是有名的“清贵”衙门,月俸不过二十石,约合二两多银子,爹一年的收入都不够买这药丸子的一半儿。

这也就罢了,更变态的是这药的吃法,简直是极尽矫情讲究,不能用白开水送服,得用清晨采集的露珠化开以后喝,这要吃一次药,得采多少露水呀。

周锦钰相信那药肯定是有效果的,毕竟是给尊贵的端王爷服用,但是这必须得用鲜荷叶上的露水,就纯属医官故弄玄虚忽悠端王了。

还有,这装药的器皿也金贵,上等寒玉制成的雕花莲纹白色小圆盒,据医官的意思是这寒玉可以保持药效。

总之,不愧是端王爷吃的药,处处都体现出尊贵,吃不起。

这次除了周锦钰,全家人都觉得值!砸锅卖铁来换也值。

但医官上门儿可不是来赚钱的,无非是让周凤青承王爷的情,怎么可能要他们的钱,只说王爷慈悲,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又说王爷自己吃过喘症之苦,听贺府的胜哥儿说了钰哥儿的病,不忍心这么小的孩子受罪,随手帮个小忙也算做了件善事。

周家人都是实在人,哪里会无缘无故白白占人家王爷的便宜,还是这么大的便宜,人家再有钱,那也是人家的,拉着医官非得要给人塞钱票,被周二郎给拦下了。

家里人不懂规矩,他不能不懂,端王哪里缺那点儿银钱,真给了就成“敬酒不吃吃罚酒,不知道好歹了。”

周二郎亲自送医官出大门,到了门口拱手郑重一礼道,“劳烦章医官转告端王爷,就说王爷的大恩大德,周凤青定不敢忘。”

目送医官走远,周二郎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情绪,猛地转过身把大门一栓,反身倚靠在门板上,闭了眼,深呼吸,颤动的睫毛,起伏的胸口显示出他心中的激动。

天知道钰哥儿每次犯病的时候他有多害怕,紧张到手抖,又不敢在孩子面前表现出一分,娃喘不过来气,他亦喘不过气来。

他早已经习惯了有儿子的生活,怎么能没有呢。

早上去上衙,一天不见,再见到钰哥儿都觉得亲得不行,钰哥儿每天在门口等着他下衙,一迭声爹,爹的叫着,爹累不累,爹饿不饿,心里时时处处装着他,那样依赖他,信任他,喜欢他,崇拜他,他从来不知道有个儿子这么好。

钰哥儿若真走了,一辈子太长,他该如何度过没有孩子的的日子,再也没有快乐了。

周二郎也顾不得维持自己的形象了,拽起长袍,一路小跑着进了屋,一把将儿子抱起,豪气道:

“爹,今儿高兴,我们全家去吃太白楼!大哥,咱们爷儿仨儿好久没一块儿喝过酒了,今儿就喝个痛快!”

周凤英跟着起哄,“爹,今儿俺也要喝两杯,咱点好酒,点太白楼里最好的酒。”

周老爷子乐呵呵道:“今天高兴,都听你们的,管他多少钱,咱一家子吃顿好的,爹给你们结账!”

周二郎笑,“咱爹请客还不好说,啥贵咱点啥,赶紧都回屋换身衣裳,那太白楼里非绫罗绸缎者不准入内。”

“这是啥破规矩。”周老爷子嘟囔。

周二郎笑道:“大概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那里面的菜非绫罗绸缎者也点不起,不过楼里的菜做得确实真不错,招牌菜在别处吃不着。”

周凤英接话:“二弟,你现在都是六品官了,咱去吃,他们不得巴结巴结,送咱几个菜,或是便宜点儿啥的?”

周二郎忍不住哈哈大笑,“那大姐可得等等,等弟弟做上大乾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首辅大人再说,现在么,弟弟这六品官在京城里就是个芝麻官儿。”

周锦钰接腔:“是京城里最好看的芝麻官儿。”

“哟呦呦,瞧我们钰哥儿这小嘴儿甜的,平时咋也没见你这么夸过大姑呢,大姑看你就是你爹的小马屁精吧。”

周凤英说着伸手去捏周锦钰的小脸蛋儿,被周二郎笑着躲开,“我们钰哥儿是实话实说,大姑竟敢说我们是小马屁精,咱不给她捏脸。”

“我还就得捏,软软乎乎的小脸蛋儿,捏着可舒服。”周凤英追着要捏,周二郎抱着儿子逃命,“大哥,救命,快拦住大姐。”

老头儿看着看着,转过脸去,眼眶子里湿乎乎的,二郎考上状元也没见这么高兴过,跟个几岁小孩儿似的。

老太太递过去帕子给他,“咱们的好日子在后头呢。”

一家人闹闹哄哄着,各自回屋去换出门儿的衣裳。

大概是以前有太多想穿的衣裳买不起,出于一种补偿报复的心理,周二郎在买衣裳方面着实有点儿暴发户且败家,表面再谦虚也有年少轻狂的内心,他相信自己会青云直上,钱不是问题。

拉开衣柜,周二郎换了身简单的霜白素色直襟长袍,暮云灰的暗纹织锦腰带束出一段风流腰身,全身上下都是浑然天成的贵公子气息。

云娘有点儿选择综合症,没得穿的时候哪件都好看,衣裳多了似乎哪件儿也不是最好。周二郎帮她选了件浅桃粉的绣花方领半袖立领对襟衫,小家碧玉,很是惹人怜爱。

周锦钰感觉自己身上的衣裳就挺好的,

周二郎非得要给换,换了件豆蔻色半臂小短衫,黛□□笼裤,脚踝上有金色辟邪脚钏,手腕上给套了银镯子,银镯子上有三个小铃铛,铃铛一响,邪祟跑光,大乾朝的百姓认为小娃六岁以前容易招惹不干净的东西,戴上铃铛就把邪物吓跑了。

周二郎不信什么邪物,纯粹是别人家孩子有的,他的钰哥儿也得有,况且钰哥儿戴上可比别人家娃子好看多了。

换好衣裳越看儿子越好看,娘子也好看,在小的脑门儿上亲了一口,又搂过大的亲了一口。

牵着小的,领着大的,出发!

太白楼距离自家住的地方不算太远,有个一柱香的功夫就能到,一家子索性走着过去,周二郎带了两把油纸伞,一把给儿子打着,一把递给外甥女儿。

他用的东西都讲究,两把油纸伞做工精致,给兰姐儿的那把应该是给云娘买的,伞的把手处还带了漂亮的穗子。

周凤英目光闪了闪,这次意外地没有出口调侃二弟,以前她总觉得二郎忒爱臭讲究,跟村里人格格不入,现在却越来越认可二弟的做法了。

小时候家里就属二郎脾气最大,动不动就耍小性子,还偷懒不爱干活儿,属他最小,属他最霸道,家里人都得听他的,按理说应该是最讨人嫌的那个,可事实上不光爹娘宠着他,自己和大郎也都让着他。

为什么呢?

现在想想,因为二弟不光长得好,他还把他自己看得很高贵,那时候村里的一帮小娃子都哄着族长家的孩儿,想要人家给一口好吃的,二郎不,他等着族长家的娃主动过去给他吃。

事实上族长家的儿子竟然还真的主动上前分给他吃食,不但分给他吃食,还最喜欢跟他玩儿。

二郎往那儿一站和村里所有娃子都不一样,小衣服洗得干干净净,鞋子是他哭了三天,硬逼着爹给他买的,自己和大郎都没有,因为没他会哭,就算哭,顶多也就咧咧两声,爹不给买就算了,谁能像他哭得这么持久。

二郎穿得干净体面,长得又好,大大的眼睛,白白的皮肤,小手儿一伸出来,每个小指甲都修剪的整整齐齐,一丁点儿污垢都没有,让你不自觉就觉得他比你金贵,你得让着他。

如今钰哥儿也是,二郎在儿子身上那是真舍得给花钱,小娃子个子蹿得快,谁家买衣裳那不得买稍微大一点儿,来年还能穿,二郎不,不管多贵的衣裳就只给买穿上正合适的。

这不,好事儿就来了。

钰哥儿跟那姓贺的小娃子不过才玩儿了一回,人家竟然是帮着把端王爷御用的医官给请过来给看病了,这要不是二郎把钰哥儿给捯饬的人见人爱,人家连玩儿估计不会给他玩儿呢。

这以后,兰姐儿也得学学钰哥儿,该娇贵就得娇贵,让娃子得知道拿自己当回事儿,可别学自己,一嫁到婆家先学会给人当牛做马,当年做马也不得人家个好儿。

做人就得像二郎这样。

前边爷儿仨并排走着,大郎抱着钰哥儿,钰哥儿手里撑着伞,二郎问他,“钰哥儿,累不累,爹帮你拿会儿吧。”

“爹,我不累,钰哥儿想着等会儿吃完饭,爹陪我去买些东西。”

“哦?钰哥儿想要什么?”

周锦钰:“爹,胜哥儿帮我请来了端王府的医官,我想着谢谢他,买什么东西他大概也不缺,我想自己亲手制作一件礼物送给他,礼轻情意重。”

小孩子单纯,认为心意比礼物重要,周二郎不愿意太早让儿子接触成人的世界,笑道,“这个主意不错,爹支持你。”

周锦钰想的是端王府那药丸子太坑爹了,他得想办法赚点儿钱补贴家用了。

爹养儿子不容易,儿子养爹也难呀,爹身上简直自带强大的败家属性,手里有一百两,他敢给你花出去九十两。

爹现在呆的是清水衙门,他想贪也没得可贪,以爹的性子,等以后他若是升了官,九成得往贪官的不归路上跑,他得早做打算,在爹升职以前,把钱赚上,让爹有钱可花,过得舒舒坦坦,绝不拿人家的钱财手短,受制于人。

有了端王爷给的药,以后就不用活得那般小心了,就当得了个慢性病,发病的时候就吃个药丸,完全不影响正常生活,也不用担心哪次运气不好挺不过去,周锦钰很开心。

就算不能像人家小说里的穿越男主一样,王八之气一开,手到钱来,他相信自己怎么说也曾经生活在商业高度发达的现代,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奔个小康应该不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