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还是在长寿坊内以100两黄金买下了一套很不错的四合院,选择这里是因为这里比较安静,离朱雀大街与城西的西市也远,比较安静,咱是一个懒惰的人,不喜欢被人打搅,爱睡懒觉,要是太过于靠近这两个地方的话每天到早市开放的话会很吵闹影响到自己的美梦,在前世不也是买房子不喜欢太过于靠近公路或者大街的吗,也是相同的道理。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边居住的也就是些做生意的商人,有钱是有钱,但是没有权力,在这个权力至上的封建社会来说,与这样的人群打交道最为安全,至于说与商人打交道会有失体统,咱一个前世穿越过来的没这么多讲究,在前世那些有钱的商人一个个都牛得都不行了都,去到哪里,哪个地方的政府不是把他们当爷似的贡着,拉拢他们的。要是与其有什么摩擦的话,最严重的后果莫不就是钱财尽失的问题,最起码人身安全得到保障,不像城东的那些官老爷,个个手中都掌握着相当大的权力,不小心得罪了其中的某个人,被他给惦记上哪一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所以咱一个平民,没钱没权的白身还是离那些虎豹豺狼远远的比较安全。

房子很大,我都有点怀疑那个卖房子的人是不是看在程处嗣的淫威之下才点头答应下来的,要不的话区区一百两黄金怎么可能买得下这么大的一座四合院。房子有两个标准的足球场那么大,分为前院和后宅,前院有**间大小相同的单间,可能原来是共卜人居住的,院中则摆放着不少的景观设置,假山、鱼塘、相得益彰。相比前院,被称作后宅的房子最后这一部分的全体设置则看起来明显高档了很多,无论从假山的用料上还是鱼塘及草坪的设置上都很讲究,此时是七八月份,正是荷花盛开的季节,一朵朵荷花竟相开放,像一位位美丽的仙子般相互斗艳,一张张翡翠般碧绿的荷叶上一颗颗晶莹透亮的水珠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彩虹般的光彩,尖尖的荷花顶上偶尔停着只顽皮的蜻蜓,正在不停地扭动着头部警惕着四周。

简单地查看了一遍房子,像老虎巡逻领地一般,这房子也是刚刚修善的时间不长,全体上的木料基本都是新的,心里高兴坏了,对程处嗣这个兄弟从心里更加喜欢起来,不但但是他这次帮了自己才这样的,虽然他总是看起来像个粗人,但是这跟两个人的交情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两个人的友情是真挚的,这就行了,其他的,滚一边去吧。“兄弟,今天哥们高兴,咱们哥俩今天吃点好的,地方随你选,前面带路。(yimixs)•(cc)” 难得今天高兴,终于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有了自己的一所房子,今天得好好喝一杯,可惜的是蒸馏酒还没有做出来,要不的话还是喝白酒好一点,现在这里的酒的度数都不太高,而且喝起来有股子酸味,喝习惯了白酒的现代人的我,很是不惯。

“饭有什么好吃的,天天吃还你还不腻呀,要我说要去就应该去听听曲子,这才是咱们文人才子该做的事情,整天只知道吃喝那是屠夫才那么做。㈢(一米小$说)㈢[(yimixs.cc)]『来[一米小$说]$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yimixs)•(cc)” 得,估计是昨天那股高兴劲头还没有过,现在一听说我请客,这小子立马就想着去青楼听曲子了,估计是昨天那个梅亭姑娘允许了他有些过份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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