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仆眼里满是热切的崇拜。

简乔却吓得惊跳而起:“你说什么?雷哲要同时跟十六个人决斗?”

骑士长也愣住了, 却又很快安慰道:“如果是雷哲大人的话, 这应该不算什么。在战场上拼杀的时候,他面对的不是十六个人,而是千军万马。他在那样的情况下都能来去自如,又怎么会败给这些徒有其名的所谓勇士。这些人可能连战场上的烽烟都没见过。”

“可是,可是他身上的伤还没好!”简乔脸色苍白地说道:“决斗在那里进行?我要去!”

仆人连忙报出地址。

简乔连外套都没穿就跑了出去,片刻后急匆匆地折返,把挂在墙上从未用过的一把剑拿走。

这原本只是充作摆设的东西,说不定今天能派上用场。如果雷哲有危险,他一定要冲上去救他!

简乔想得很好,准备得也很充分,但是到了决斗场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竟然来晚了。

决斗早已结束,只余三三两两的路人还聚在一起议论。

“真厉害啊,一口气挑战十六个人!”

“雷哲大人赢得太漂亮了!前后不过十几分钟就解决了所有对手!十六个人一起上竟然都没占到便宜。”

“不过雷哲大人也受了伤。喏,那是他的外套,上面全是血迹。”

“他在战场上受了伤,很严重的伤,如今还没养好。若是他养好了伤再提出决斗,那十六个人根本连他的衣角都别想碰到。一群家犬怎配与雄狮为敌!”

“嘘,别说了,简乔伯爵来了。”

看见引发这场决斗的中心人物,路人们立刻散了。

而简乔一眼就看见了被雷哲随手扔在街边的一件咖色外套,那上面布满剑痕和血迹,衣襟处绣着金色雄狮,那是格兰德的标志。

正因为这个威名赫赫的标志,没有人敢把这件价格昂贵的外套捡走。

看见外套上的血迹,简乔下意识地捂住额头。

他以为自己会害怕,会晕倒。但是并没有。此时此刻,浮现在他脑海中的不再是自己心脏插着一把匕首,于血泊之中慢慢失掉呼吸的场景,而是伤痕累累的雷哲一步一步离自己远去的背影。

那些赤红的、一大团一大团的血迹,引发的不再是恐惧的情绪,而是心疼和慌张。他想留住那个背影。

这些血是雷哲为自己而流的,这些伤也是雷哲为自己而受,所以,简乔为什么要害怕?

他慢慢走过去,弯腰将外套捡起,轻轻拍掉灰尘,然后穿在自己身上。

他的骑士长和男仆惊骇不已地喊道:“主人!您不能这样做!”

尚未离开的路人也都露出不敢置信的神色。天呐,他们看见了什么?他们竟然看见素来优雅的花都伯爵,在决斗之后穿走了雷哲大人的血衣!他不会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吧?上帝啊!他连自己的尊严都不要了吗?

简乔不在乎任何人的目光和看法。他径直朝公爵府走去,骑士长和男仆